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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第一次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抓好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马顺清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通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
许颖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宇娜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杨志耘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广宇 市教委副主任
谷云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董玉文市民族宗教委二级巡视员
张清玲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健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付永荣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
刘道刚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梁宝双 市水务局二级巡视员
张宗启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李宏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恒秋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先夺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魏东市应急局副局长
陈 铭市体育局二级巡视员
曹宗泉 市统计局副局长
翟家常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郝润申 市港航局副局长
秦晓松 天津警备区战备建设局副局长
张彤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颢哲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副总经理
黄海波 天津海事局副局长
陈宇坤市地震局副局长
高润祥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杨安昱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吴玉军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路
办事处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有关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完成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副局长魏东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各区人民政府、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要在8月底前完成本级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24日